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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10:49 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我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招生的录取标准今天公布。首批38所普通高中于明天(14日)进场开始录取。据市招考办负责人介绍,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高、职高、中专、技工学校)的最低录取标准(分数线)将根据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考生所报志愿、学科成绩等级、六科原始总分及综合表现评价等级等几个方面综合划定。由于各学校的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及报考人数不同,导致分数线有较大差异。从考生6月初所报志愿中可以看出,很多考生和家长越来越热衷于选报全寄宿制的普高学校,这类学校的分数线也“水涨船高”。而个别学校因只招本区户口考生,报考人数有限,致使录取分数线偏低。 据悉,今年我市参照高考的做法,将中考总分从标准分改为原始分,考生的成绩比较直观,但同一分数点的人数较多,例如总分都为435分的学生多达308人。相差一分排序相差较大。 据了解,本次录取包括正取生、择校生。各学校招收的正取生按考生志愿、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1∶1出档,各学校招收择校生,执行教育部关于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规定。按中招工作安排,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学校分别于7月14-15日、17-18日进行录取。列为第三批第一阶段招生的部、省属(含跨市)中专学校在7月21至28日在广州进行录取,第二阶段学校在8月1日进行录取。今年中招全部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按志愿顺序和成绩高低投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各学校在本校内通过互联网就可进行阅档招生。每批录取工作结束的第2天,考生就可通过“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免费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由全市统一印制,并加盖有学校和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专用章。录取通知书将于每批录取工作结束后一周内由招生学校寄发给考生本人。凡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能退档,不能转录。如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深圳市2007年高中阶段学校第一批录取标准 说明: 1.公办普高录取要求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均为C+以上(含C+)。 2.深圳外国语、罗湖外国语学校、南山外国语学校要求考生英语单科等级要求为B以上(含B),其余四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均为C+以上(含C+)。 3.本批所有学校要求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B以上(含B)。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学生。打“*”号的录取分数线,表明当考生的总分与该分数线相同时,只录综合表现评价等级为A的考生。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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