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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中招录取结果须公示 新生学籍三年内不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14: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中招过程中各校的录取结果必须按时在校内醒目张榜公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新生学籍3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 根据市中招领导部门规定,中招录取结果必须按时上报。城六区统招录取结果,由市教育考试中心及时提供给市教 育局基教处和职成处。三区四县录取工作结束后,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录取结果分别报基教处和职成处。统一录取结束后城六区由市中招录取领导小组统一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三区四县由各区县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各学校必须在校内醒目位置按时张榜公示录取结果和分类收费标准。录取结果包括:考生考号、姓名、录取类别(统招生、定向生、择校生、子女生、宏志班、民办机制、直通车班等),外地考生要注明毕业学校。 全市所有学校的高一新生都要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就读学校都要为其建立正式学籍。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统一标准建立本校高一新生学籍库。 各学校新生建立学籍库工作于9月底前完成,各区县建立新生学籍库工作于10月10日前完成,并上报市教育局备案,这一备案将作为高中生3年后参加高考报名的重要依据。 学籍库是学校管理的重要档案资料,也是教育行政部门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高中学生学籍是修业期满后发毕业证书、参加高考报名的依据,市教育局要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务必强化管理,原则上高中学生学籍3年修业期内不得变更。 各普通高中新生报名须统一按市教育局通知的开学报名时间进行,所有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新生报名、注册,不得提前收费,不得提前组织军训。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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