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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高中、职高今起至14日补报志愿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10:52 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 王岩)今日起至14日,凡未被各类中等学校录取(没有取得学籍)的中考考生可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一般高中、职业高中志愿。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考生补报一般高中志愿,须到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依据公布的一般高中公费生、自费生(民办学校)和择校生剩余计划,办理补报一般高中志愿手续;考生补报职业高中志愿,须到招生学校办理补报职业高中志愿手续。 补录取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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