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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市出台今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9:44   武汉晚报

  昨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公布了我市2007年秋季教育收费标准,并欢迎市民进行监督举报。

  义务教育阶段

  (一)农村学生收费

  (1)课本费: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农业户口学生,初中130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50元/

  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中心城区农业户口,初中135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50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其他农村学生,初中125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40元/生·学期、3-6年级65元/生·学期。

  (2)作业本费: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和中心城区农业户口学生,初中35元/生·学期,小学25元/生·学期;其他农村学生,初中30元/生·学期,小学20元/生·学期。

  农村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只需缴纳作业本费。

  (3)住宿费标准:市、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二)非农学生收费

  (1)杂费:中心城区初中170元/生·学期,小学105元/生·学期;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初中165元/生·学期,小学100元/生·学期。

  (2)课本费:中心城区初中135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50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初中130元/生·学期,小学1-2年级45元/生·学期,3-6年级70元/生·学期。

  (3)作业本费:中心城区初中35元/生·学期,小学25元/生·学期;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初中35元/生·学期,小学25元/生·学期。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免缴杂费、课本费,只需缴纳作业本费。

  (4)住宿费:市、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三)取消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规定之外的所有收费项目,补课费、晚自习费、小班费、试卷费、考试费、补考费等被明令禁收。

  普通公办高中收费

  (一)指令性计划学生

  1.省级、市级示范高中学费:中心城区600元/生·学期,其他区500元/生·学期。

  2.一般普通高中学费:中心城区420元/生·学期,其他区350元/生·学期。

  3.综合高中学费:1000元/生·学期。

  (二)择校生(即“三限生”)

  1.省级示范高中学费:中心城区4000元/生·学期,其他区3500元/生·学期。

  2.市级示范高中学费:中心城区3000元/生·学期,其他区2500元/生·学期。

  3.一般普通高中学费:中心城区2000元/生·学期,其他区1500元/生·学期。

  中心城区的指令计划学生不含东西湖区,择校生含东西湖区学生。

  民办高中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记者 周锐 实习生 郭冠楠 通讯员 邹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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