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中阶段也不允许收费补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9日 12: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学校为了追求更高的升学率,或者老师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进行补课的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教育部门坚决反对收费补课的行为,即使是高中阶段也不允许。”昨日,上线广东民声热线的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纪工委书记陈韩晓答复学生家长提问时如是说。

  本报讯 (记者林洪浩、罗桦琳 通讯员赵钊怡)学校向初三孩子收取补课费是否合理?现在农民都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我们教师为啥连医保都没有?……在昨日的民声热线节目现场,广东省教育厅教育纪工委书记陈韩晓一一回答了了这些问题。

  在昨日的民声热线上,来自潮州及云浮的两位听众不约而同地提出这样的疑问:孩子在上初中三年级,学校要求收取补课费用,不知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对此,陈韩晓表示,学校为了追求更高的升学率,或者老师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进行补课的话,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教育部门坚决反对收费补课的行为,即使是高中阶段也不允许。

  儿子在南海大沥财经学校(中专)读三年级的一位先生打电话投诉,自己的孩子今年要实习八个月,不用回校上课,也不用住校,为何还要缴纳学费加住宿费共3630元?对此,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副处长许日就表示,学费的收取是按学年计算的,实习期间收取学费符合标准。但是学生不住校不应交住宿费。

  汕头潮阳区的退休教师彭老师打电话到民声热线寻求帮助。他说:“我们最初是公费医疗的,10多年前教育局把钱发到工资里,每个月大概15元左右,2003年开始,连这十几元都没有了,原因是财政困难。现在农民都可享受农村合作医疗,我们教师连医保都没有。”他还表示,自己前一段时间因病花去手术费3万多元,一分钱都报不了;另一名退休老校长,因重病共在当地和广州花去医疗费用12万元,当地教育部门说没钱,只给了400元的慰问金。

  对此,陈韩晓表示,教师的医保问题,是应该积极落实的,但有些贫困地区,因为教育经费和办公经费的紧缺,以至于应该报销的部分报销不了。他建议这位彭老师以书面形式写一个申请,教育厅会跟潮阳地区有关部门联系,解决教师的实际困难。

  清远英德市基层学校的一位教导主任则向民声热线的嘉宾表达了自己的困惑。“我感到学校的经费使用非常艰难,投入不到位,说是农村九年义务免费教育,上面财政是有拨款,但实际到位能用的资金却非常少,比如一年下来有7万~8万元的经费,为什么实际能用只有1万元左右。学校教学仪器十年没有更换过,特殊教育等资料又花掉很多钱,学校的实际整体费用少得可怜。”他说。

  对此,许日就表示,每个学校具体能得到的拨款,是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至于这位老师提出的问题,他们会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尽快解决学校仪器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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