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08年西宁中考:填报志愿和录取程序篇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3日 19:11   青海新闻网

  填报志愿

  今年,西宁城区在校生均可按相关要求,申请推优招生、特长生招生和均衡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申请和指标数择优推荐。西宁市教育局工作人员提醒,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考学校招生计划认真选择填报;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填写后不得涂改。

  ◆为均衡生源,遏制择校,今年西宁市继续实行均衡招生志愿,并列入首批录取。

  ◆为方便考生,减少录取环节,考生可选择填报均衡志愿、计划内重点高中志愿、重点高中择校生志愿、计划内普通高中志愿、职业技术学校志愿。

  ◆专报、兼报职业技术学校志愿的应、历届考生,应根据学校和专业简介、就业情况、从业方向意向等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选择填报。

  录取程序

  (1)首先录取推优生、均衡和特长生;(2)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重点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重点学校学生;(3)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重点高中择校生志愿和重点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重点高中择校生;(4)在考生填写服从分配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重点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家庭住址,将统调上重点分数线但所报考重点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分至重点高中有缺额的学校;(5)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填报志愿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普通高中学校学生;(6)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中考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家庭住址,统调上普通高中分数线但所报考普通高中志愿滑档的考生,分至普通高中有缺额的学校;(7)依照考生填报的职业技术学校和专业志愿,录取职业技术学校考生。

  ◆已录取到重点学校的择校生,不允许再次择校,西宁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高中择校生招生“三限”政策,择校生招生列入招生计划,招生按照公开、公平、自愿原则,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上择校生录取不低于招生学校录取分数20分,录取学校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择校费。

  ◆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列入西宁市招生计划,即由各办学机构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许可后,自主独立招生。

  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凡报考普通中学、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均须填写考生登记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校招生计划、拟选学校情况和报考志愿说明认真选择填报;报考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写、家长签字,填写后不得涂改。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按相关要求,可选择填报计划招生和择校生录取志愿,录取顺序为:计划内重点高中志愿→重点高中择校志愿→计划内普通高中志愿。

  西宁市区考生不再填报普通高中择校志愿,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由各学校按“三限”政策预录后,报西宁市中考办审核后录取。

  报考省内外普通中专(含5年高职、技校)的考生,应根据各普通中专(5年高职、技校)的招生简介,于7月23日—7月31日选择填报志愿,录取工作由西宁市招办和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录取分配办法及程序

  ◆重点高中推优生录取:(1)确定重点高中推优生分配名额;(2)班级民主推荐、学校综合评定,确定推优生人选; (3)推优生名单校内公示,上报备案; (4)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特长生录取: (1)学校提出特长招生申请报告,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报名条件、时间和录取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2)学校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报名; (3)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4)学校核定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5)公示录取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 (6)按特长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 (7)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均衡招生的录取: (1)确定均衡生分配名额:(2)依据均衡生分配名额、考生填报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计划生录取:(1)公布重点学校招生计划:(2)按照考生的填报计划招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 (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办法: (1)公布重点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学生填报重点高中择校生志愿;(3)根据“三限”政策, 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重点高中择校生;(4)发放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通知书。

  凡达到重点学校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填报“服从分配”的条件下,在重点中学中统调。

  ◆普通高中计划生录取办法: (1)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2)按照考生的填报计划招生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录取分配:(3)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1)学校提出特长招生申请报告,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报名条件、时间和录取办法,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2)学校公布特长生招生方案,组织报名;(3)招生学校进行专业测试;(4)学校核定考生中考成绩、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 (5)公示录取结果,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备案;(6)按特长生录取有关规定录取;(7)填写、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择校生录取办法:(1)公布普通高中择校生招生计划;(2)考生凭中考成绩至招生学校报名; (3)学校根据“三限”政策,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预录取普通高中择校生,报西宁市中考办审批;(4)学校将审批的普通高中择校生名单进行公示后录取。

  凡达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又未能被所报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在填报“服从分配”的条件下,根据中考成绩、家庭住址等情况统调到相应的学校。

  ◆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录取: (1)公布学校简介、专业设置、招生计划;(2)填报志愿,选择学校及专业;(3)录取分配,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中专学校录取,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分配。(作者: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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