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区初中特长生招生方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11:02   广州日报大洋网

  (记者雷燕)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获悉,《2008年越秀区初中特长生招生方案》日前已经出台。记者了解到,今年越秀区招收体育类和艺术类特长生总共824人,招生人数比去年略有增加。

  按照方案规定,体育、艺术类特长生必须是具有广州市常住户籍(含蓝印户口)且具有越秀区正式学籍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含经批准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经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审批,已取得越秀区本市返区生资格并具有越秀区第二批电脑派位生资格的应届小学毕业生也享有同等报名资格。

  体育、艺术类特长生的录取先由中学组织专项初试,再由越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复试。初、复试的结果将现场封存。对已获审批的特长生学生名单,将分别在招生中学和毕业小学校内公示一周。越秀区教育部门强调,招收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的学校不得擅自组织或变相组织文化类学科测试。

  与此同时,越秀区教育局今年首次明确规定,学校每年招收的体育、艺术特长生要制定培养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办法。越秀区教育局也将制定学校特长生培养测评体系。

  6月23日为小学升初中特长生报名时间,学生和家长当天可携材料到相关学校报名。越秀区特长生招生结果将于7月3日开始公示。特长生一经录取,视为学生本人自愿放弃第一批电脑派位生资格和第二批电脑派位生资格。

  特长生报考资格

  艺术类:

  2005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由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器乐、舞蹈、声乐、语言艺术、美术、书法等项目个人市级三等奖及团体市级三等奖以上的骨干队员。在区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相关活动中获得区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的学生。凡民间组织开展、没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举办的活动不给予资格认定。除《关于2008年广州市小学升初中体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列出的项目外,以下项目也可认定报名资格:

  1.2007年广州市各级少年宫舞蹈专项比赛三等奖(含)以上。

  2.2007年越秀区首届管乐艺术节比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没有参加区管乐艺术节比赛的学校,凡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加具公章,才能办理报名手续)。

  3.齐创文明广州城,共建魅力新越秀——越秀区中小学生“我眼中的不文明行为”漫画大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

  因个别小型艺术项目(如器乐、戏剧、书法、语言艺术)教育部门举办活动较少,凡个人水平突出者,可由本人申请,学校特长生资格认定小组审核后统一在校内公示,并把名单汇总加具公章报区教育局资格认定确认,也能办理报名手续。

  体育类:

  1.2006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获得教育和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小学生体育比赛前六名(含集体项目)。

  2.2006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越秀区小学生体育比赛各项目(含集体项目)前三名。

  3.2006年7月1日——2008年6月30日,获得越秀区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全区单项(含接力项目)成绩综合排名前三名。

  4.2008年,越秀区小学生田径精英赛各单项前三名。

  5.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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