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中职招生能否多种形式 突破年龄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4日 15:30   《北京考试报》

  李红卫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呈现喜人局面,中职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几年保持在95%以上,但美中不足的是,中职招生却不尽人意。虽然每年的扩招任务都能完成,但却以大幅度降低录取标准为前提。显然,要使中职招生走出目前萧条的境地,就必须加大招生改革力度。黑龙江省今年推出的突破年龄限制、扩展招生对象、实行弹性学制等一系列多种形式改革举措(5月9日中国教育报),让人耳目一新。

  突破年龄限制、扩展招生对象指的是除初中毕业生外,职业学校还可招收企业在职职工、农民工、农村人员。近年来,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效开始显现,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学龄人口的减少。例如,据北京考试报报道,2008年北京市初中毕业生约为9.3万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10万人,应届生生源数量与计划招生总人数均比去年下降了1万人左右。再加之热度不减的“普高热”,使得各地职校完成中职扩招任务的难度日益加大。我们能否借鉴黑龙江的做法,突破年龄限制,把视野从初中毕业生扩展至数量庞大的在职职工、农民工、农村人员。

  另外,由于招生对象的扩展,将使生源数量增加,有助于改变先前为完成招生任务而降低录取标准的不当做法,以及消除那些为争夺生源而出现的种种恶性竞争现象,为择优录取新生创造条件,从而有利于高质量地完成中职扩招任务。

  黑龙江省教育厅规定,凡在企业一线、具有初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可直接注册到相关中职学校学习。这与近年来开展的高中未升学毕业生直接登记入职校学习的制度有着同样的积极意义。其不仅有助于深化中职招生制度改革,改变以普通文化课考试成绩为录取标准的单一模式,实行以考试为主、登记入学、技能考核等为辅的多元录取模式,而且对我们探索更有利于选拔适合接受职业教育学生的招生录取方式颇具启发意义。

  招生制度的改革,势必推动职校遵循职业教育规律进行办学模式的改革。如适应在职人员的实际需求,实行以模块化课程、学分累积制为核心的弹性学制。又如,改变关门办学、知识本位、学科课程为主的旧模式,推行和深化校企合作、能力本位、项目课程、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职教办学新模式改革,提高我国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成效。将在职人员纳入职教对象范畴、在农村面向返乡初高中毕业生启动“远程职业教育建设工程”,还有利于建设学习型社会,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职招生改革带来的连琐反应让人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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