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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10日公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 11:26   兰州晨报

  将确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两条最低控制线 招生录取工作同日展开

  本报讯(记者 武永明)原定于7月9日开始的2008年兰州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因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还未划定不得不推迟。记者7月8日晚从兰州市教育局了解到,广大考生、家长、招生学校关心的今年中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10日公布,同时,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也将于当日开始。

  7月3日中考成绩公布后,尽管一些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报考人数和考试成绩大致测算出各自的录取分数线,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到底定在多少分合适,必须要等兰州市教育局统一划定的分数线。和去年一样,兰州市教育局将根据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分别确定两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城市四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确保划定后的两条录取分数线科学、合理、准确,工作人员目前仍在反复测算、核实。8日晚8时30分,兰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今年中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于7月10日公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也将于当日展开。

  与往年一样,兰州市城市四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和红古区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兰州市教育局要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择校生录取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20%以内。限分数: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30分。限钱数:按甘价费〔2003〕246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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