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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田丹)新民市高级中学择校生、沈阳市洪庆中学择校生、沈阳二中北校自费生、沈阳市第四中学东校自费生补录取工作和师范学校录取工作,于7月21日结束。
考生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发放给考生,市招考办于7月22日9:00时至7月24日17:00公布录取信息,广大考生和家长可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www.syzsks.com),进入“2008年沈阳市中等学校招生录取查询”专栏,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免费查询录取结果信息。同时,也可自愿拨打16898999声讯台查询录取结果信息。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