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8月24日电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始,山东省各高中的日常考试将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山东省教育厅规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学业水平考试范围以必修课程为主,逐步开考选修课程内容。允许学生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要求学生学业成绩考试应注重测试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查学生实践和探究的能力。日常考试实行无分数评价。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业成绩排列学生名次。
同时在高中建立对学生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实行学生选课、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并加强对学生选课、作业和作品展示、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山东从2004年实行高中新课程改革起,建立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今后将对这项制度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省教育厅颁布的《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作为普通高中学生自我评价和教师、学校评价学生的工具和评价结果记录的平台,其中的相关信息将作为高校招生的依据。各高中学校应将每学期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发展报告在学校按有关规定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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