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昨天传出消息:从2008年秋季新学期起,本市中职生资助信息实行“当月报告”,规范中职生资助工作。
市教委规定,各中职校在新学期开学后20天内,通过信息系统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报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此后每月,学校若有新增或减少的受助学生名单,应在当月发放国家助学金以前通过信息系统向同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报。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还应定期宣布中职资助政策情况,对来自地震灾区接受中职教育的学生给予特别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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