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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北京中职校可自主开设专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1日 10:46   北京晨报

  (记者 施剑松) 日前,教育部公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中职学校获得了专业设置自主权,可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

  据悉,今年教育部对中职学校专业目录进行调整,目前中职学校专业共分19类321个。教育部规定,中职校设置专业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区域产业结构情况设置专业。开设《目录》外专业,要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试办,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教育部要求,中职校开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严格审查其办学资质。开设“保安”、“学前教育”等专业以及“农村医学”、“中医”等医学类专业,应当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开设。办学条件不达标、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教育部门可暂停该专业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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