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施剑松)记者昨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北京市将在2011年举办全市第十四届学生艺术节,从明年起,在个人项目中获奖的学生将不再享受中考加分政策。
据悉,此次艺术节的主题为阳光下成长,本市中小学、职高、普通中专校学生只要有一技之长,都可报名参加。个人项目按每项每组颁发一、二、三等奖,由各区县颁发证书。集体项目中,金帆团组将评定一、二等奖和特色奖,颁发优秀演员证书;行进打击乐评定出一、二、三等奖,颁发优秀演员证书;器乐、舞蹈、戏剧项目评定一、二、三等奖,颁发优秀演员证书;校园集体舞只评定集体奖项一、二、三等奖,不颁发优秀演员证书。
按往年中招政策,在器乐、声乐、戏剧、曲艺、舞蹈、朗诵、书法、篆刻、绘画、工艺美术、摄影等项目上获得个人项目前两名和在区级艺术节上获头奖的学生,可享受中考文化课每科加1分的照顾。从2011年起,个人项目加分将终止,但将继续保留参加集体项目获奖的艺术特长生的加分优惠。集体项目设置将更加多样化、特色化,为更多学生提供展示空间。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没有取消集体项目的加分政策,是由于集体项目可以反映一个学校的整体水平,支持并促进学校艺术团的建设。
据了解,学生艺术节的集体项目包括器乐(民乐、管乐、管弦乐、行进打击乐、特色乐团)、舞蹈、戏剧、校园集体舞;个人项目包括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朗诵、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绘画、工艺美术、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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