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的四川一小学发生踩踏,到2006年的江西都昌县土塘中学、2007年云南马龙县一所小学发生踩踏,再到2009年湖南湘潭市一私立学校发生踩踏事故,校园踩踏事故,不是一次两次了。总结这些事故,会发现他们惊人的相似:集体下课,楼梯狭窄,前面学生摔倒导致后面踩踏等等,已经形成一个模板,如果换一个时间地点,情节相仿。
校园安全问题,教育部门已经三令五申强调了许多次,教育部曾制定《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9年12月,针对踩踏事故,教育部专门发布了一个《关于加强中小学安全预防踩踏事故通知》,关于校园安全,有关部门的通知和文件不少,但为何还是重蹈覆辙,屡演悲剧?
我们担忧,学校有没有把安全教育落实到位,教学设施工程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踩踏事故应该引起教育部门与教育者的反思。应对公共安全事件,一条重要原则就是预防为主。学校要对学生加强教育、引导,平时要针对不同突发事件进行演练,帮助孩子掌握自护自救本领,另外,有关部门应建立更严厉的学校安全事故问责制。
俗语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接连发生的踩踏事故让我们面临尴尬。惨痛的教训说明,学校安全不能满足于亡羊补牢式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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