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爱铭)市教委昨天发布了关于2011年上海市中招报名工作的通知。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均可报考。此外,6类非本市户籍的学生也能报考。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也可报考。具体报名条件可查阅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的考生均由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1月9日;往届初中毕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考生,在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2月24日,并应于2011年2月27日—2月28日到报考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提供有效的报名资格证明材料者,最迟应于5月20日前,持相关材料向区县中招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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