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陆梓华)2011年本市中等学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市教委昨日公布报名细则。
2011年中招,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18周岁以下(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报考。
7类非本市户籍考生也可在沪报考:
1. 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在2011年6月18日居住证仍在有效期内,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应届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县)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报考,居住证所在区(县)以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副联地址为准。
2.父母双方或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人员,其子女为本市或外省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及18周岁以下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核定的各地来沪投资企业人员和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其子女属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4.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属或原属本市常住户籍、且为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考生。
5.原持有本市蓝印户口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6. 属在沪台胞及台胞子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7. 持外国护照的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的考生均由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7日至1月9日,全部采用网上统一报名;2011年1月12日至1月21日分区(县)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往届初中毕业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的考生按规定在相应的区(县)中招办个别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20日至2月24日,2011年2月27日至2月28日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