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从市教委获悉,本市2011年将继续试点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2011年中等职业学校的秋季招生计划拟增至1500名。
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意味着考生在完成中职阶段学习后,可直接进入相关高职院校继续学习,获得高职文凭毕业。本市将选择符合条件的同一职业教育集团内的中高职院校或中高职一体化办学院校进行贯通培养试点、自主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重点,高等职业院校必须是省部级以上重点。
据悉,每个专业招生人数为80名左右。2010年已进行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的中高职院校的试点专业,在进行方案优化后可继续招生。贯通培养的试点专业,必须是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社会需求量较大且需求较为稳定,适合中高职培养目标相互衔接贯通的专业;同时,必须是申报试点院校的核心专业或重点专业。招收对象为本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学习年限一般为5年。
市教委表示,学籍管理将分两段实施,前3年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费按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标准执行,帮困助学纳入本市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帮困助学体系;高职阶段按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学费按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收费标准执行,学生资助与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同等待遇。
贯通培养的学生原则上不分流,但允许试点学校在学生学完一年课程后进行甄别,不适合继续学习或不愿意继续在同一专业学习的学生,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相近专业学习。对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高等职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对未能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不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按照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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