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教育部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署日前联合发出紧急通知,坚决禁止虚报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的行为。对违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黄牌”或“红牌”警告、限制招生、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据了解,我国对中职生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的资助政策以来,各地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推动落实,总体进展顺利。但个别地区和学校,尤其是一些民办学校,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国家助学金,在学生中和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现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教学点的办学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对在办学条件、学校管理等方面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差距较大的,要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要限制招生和在校生规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最后审定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于2011年3月底前报送教育部和财政部备案,同时抄送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技工学校抄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电子学籍注册制度。学校要将新生基本信息,各年级学生变动名册及时输入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或技工院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报其上级教育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学校不得以虚假学生信息注册学生学籍,不得为同一学生以不同类型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身份分别注册学籍,不得以不同类型职业学校身份分别向教育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学生学籍。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学校不得为同一学生重复注册学籍,坚决杜绝“双重学籍”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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