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彭薇)市教委日前传出信息:2011年本市继续实施对优秀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高等院校的加分政策。
在校学习期间曾获得省市级(含省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参加本市高等职业院校(5月)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总分可加12分;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6月)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总分加20分。
在校两次获得或毕业学年期间获得区县或学校主管单位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称号者,以及全国中职校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或本市中职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个人全能奖获得者,参加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总分加6分;参加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成绩总分加10分。具有本市户口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应届中职毕业生符合上述条件者,也可推荐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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