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本市高中可以向学生收取哪些代办服务性收费有了明确规定。昨日,市教委、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高中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高中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为教学、代收、生活三大类17项。除此,高中不得加收其他任何费用。该通知自2011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今后,本市还将根据教学生活需要,结合财政投入和物价变化状况,对高中学生代办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施定期发布、动态管理制度。(记者:王 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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