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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考可报公费统招志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03日 12:11   大连晚报

  6月1日,“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邀请到市教育局副局长鞠振伟等做客“在线访谈”,就中考有关政策进行在线解读并回答网友提问。

  据介绍,今年全市的考生是55462人,市内考生是16248人。今年填报高中志愿的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15日,今年统招的录取分数线按实际情况最终录取完毕才能确定;指标到校名额在6月10日之前以区为单位公布;一般高中择校费1.8万元,省示范性高中择校费2.5万元,重点高中3万元。

  关于重点高中特长生的录取顺序问:

  今年重点高中特长生的录取顺序是如何安排的?对有指标待遇的学生如果特长生没有被录取,还能够参与指标生的录取吗?

  答:

  今年重点高中体育特长生录取顺序是:首先,依据在其所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30分,按统招公费生录取;再录取指标到校生;然后录取择校生,最多可降100分,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今年重点高中艺术特长生录取顺序是:在其所申报的学校统招公费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按照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再录取指标生;录取择校生时,最多可降低20分按照择校生择优录取。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公费统招志愿有何规定问:

  今年容许无大连户口的外地学生考大连市内的统招生。请问对此是如何具体规定的?

  答:

  2011年,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志愿可以填报普通高中公费统招志愿。根据省有关中考政策要求,从2011年开始,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含重点高中、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公费统招志愿(考生的法定监护人未在连工作的除外),但均不允许填报普师专科班志愿,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享受此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考报名需要审核:①外来务工人员务工证明;②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户籍证明;③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在连居住证明;④根据大连市初中生学籍管理办法享受此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连取得学籍并就读至少需满一年。各区市县按此要求执行和落实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升学政策,并负责对享受此政策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行上述四项审核。

  加分、优先、降分等考生如何公示问:

  请介绍一下今年中考加分、优先、降分、指标生考生及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公示工作程序。

  答

  ①各学校将符合加分、优先、降分、指标生资格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条件的考生在认真核查后于6月2日至10日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一周公示(各校公示现场要带日期拍摄存档)。公示没有异议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包括名单、材料原件、材料复印件)备案。②各区市县将应届考生初中阶段被评为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证明和户口在大连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子女的证明及人民警察子女享受中考加分待遇的证明,以区市县为单位,于6月8日至6月10日集中报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审核。其余的按照2011年中考文件规定办理。

  各类学校录取时加分、优先及降分有何规定问:

  2011年各类学校录取时加分、优先及降分有何规定?

  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1)可在同一分数段内优先录取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计算机竞赛优胜者的应届考生、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的应届考生,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5分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审查择优录取。(3)可在所报学校调档线增加10分提供属于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在援疆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归侨学生、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胞子女考生的档案,由招生办审查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

  1)应届考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和市级及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的、被授予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者命名的人民警察子女、荣立个人一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考生(由市公安局认定)在公费生录取时总成绩增加5分。(2)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胞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由市公安局认定)、援疆干部(在援疆期间)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考生(由市委组织部认定)在公费生录取时总成绩增加10分。(3)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经市台湾事务办公室认定的台湾省籍(系指1945年8月在台湾有户籍,并于1949年前来大连居住且有大连户籍)同胞子女、烈士子女(相关部门认定),根据志愿,达到一般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可按公费生录取到重点高中就读;达到能够随班就读分数的可按公费生录取到一般高中就读。(4)应届考生在初中阶段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在录取公费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录取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时,户口在大连的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子女,按照所报学校分数线降低10分参与录取。(6)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只可享受一种加分政策。(本报记者 陈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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