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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三中南岗校区录取比例
本报讯 (记者吕晓艳) 18日,记者在哈市2011年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中考录取日程表敲定。20日省重点高中提档录取,23日至8月2日录取工作陆续展开。
今年考生一旦取消择校和民办公助校志愿后,招考部门将不予恢复。俄语考生在哈六中统招、哈十二中统招、哈十四中统招录取时均降10分。
哈三中南岗校区录取比为2.8:1
今年哈市市区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10450人,其中省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115人,市重点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为5335人。报考哈三中南岗校区统招1240人,录取比为2.8:1;报考哈六中统招2531人,录取比为5.8:1;报考哈九中统招1753人,录取比约为4.4:1;报考哈师大附中统招1352人,录取比为3.2:1;报考省实验中学统招1936人,录取比为4.4:1;报考哈24中统招2704人,录取比为6.8:1;报考阿城一中统招2797人,录取比为6.2:1。兼报哈三中群力校区统招2452人,录取比为5.1:1,兼报哈九中松北校区统招3667人,录取比为14.9:1。
省重点配额生录取实行二次配额
据了解,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实行二次配额。配额生的录取以各初中学校为单位,按考生的配额志愿、学校的配额指标、考生总成绩(文化课成绩、体育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20分的不予录取;市重点高中配额生录取,考生总成绩低于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30分的不予录取。
取消择校和民办公助校志愿后不予恢复
今年哈市招考办继续实行在成绩发表后、录取前(7月15日至7月17日),对因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无力承担择校或民办公助校费用的考生在履行相关手续(考生提供相关证明并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签字、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后报区中等学校招生办审核汇总报市招考办审批),可取消花钱报志愿(包括所报所有择校和民办公助校志愿)的做法。考生志愿一经取消视为放弃不予恢复。录取期间不再受理此类申请。
同一民办公助校二志愿考生要高5分
省重点高中举办的第二批次和市重点高中举办的第四批次民办公助校的录取,由市招考办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人数确定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每批次最低统一控制线按该批次民办公助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20%划定。在线上由市招考办按各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二批次和第四批次录取时,报考同一所民办公助校第二志愿的考生要比第一志愿的考生高5分,方可录取。
职校同时采取注册录取方式
职业高中采取统一录取和注册录取学生的办法。注册招生由各职业高中自行考核,确定录取新生名单。中等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校)学校招生实行考试录取和“注册”录取相结合的方式。凡是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非卫生类学校的,可以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注册”,由学校到省或市招生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后,即可取得入学资格。
7月20日8时30分 省重点高中提档录取
7月23日8时30分 第一批民办公助校提档录取
7月25日8时30分 市重点高中提档录取
7月28日8时30分 第二批民办公助校提档录取
8月2日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录取
中考录取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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