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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教育部:中高考要增加法律常识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7日 09:32   辽一网-华商晨报微博

  沈阳一些高中已经开设了《法律常识》等方面的选修课,供学生学习。

  晨报讯(记者 岳巍)在未来的五年时间里,各个教育阶段要加强学生对宪法等法律知识的学习教育,中高考也将适当增加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

  日前,教育部制定了《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学校法制教育的各个阶段都要突出宪法教育,要使学生逐步理解和掌握宪法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基本制度。

  《规划》提出,逐步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律知识纳入对学生知识和综合素质考察的范畴。在高等学校、中等学校入学考试中适当增加反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宪法知识、基本法律原则及常识的内容,引导学校重视开展法制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法治理念、关注社会法治实践。

  此外,《规划》还要求建立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法制课骨干教师、专任教师培训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专门计划,对中小学负责开展法制教育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师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能力培训,切实提高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认识,完善法律知识结构,提高开展法制教育的教学能力。

  沈阳情况:学校都会定期开设法律知识讲座

  昨日,记者采访了沈阳的几所学校。

  在必修课中只有政治课中有部分章节涉及法律的内容,包括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我国的法律组成等,但更细的知识并没有涉及。

  为了增加学生的法律常识,不少学校每年都会定期举办法律讲座,请公安、法院的工作人员到学校上课,或者组织学生到相关单位学习法律知识。

  对于中考中增加法律常识一事,几所学校表示,未来在初、高中教材或政治课、选修课中将加入法律常识内容,而且在政策的指引下,开设与法律有关选修课本周驾考恢复 新驾考时间未定的中学也将越来越多。

  在法制副校长方面,沈阳早就要求各个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现在每所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辅导员都会定期到学校为学生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本报记者 岳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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