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福建禁止中职校收取“推荐费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11日 10:00   中国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龙超凡)福建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表示,坚决制止通过向中职校或教师送“推荐费”、“介绍费”等方式搞有偿推荐、恶性争抢生源,严厉打击扰乱中职升高职推荐免试试点工作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福建强调,严禁任何部门在推荐免试试点工作中采取“地方保护”做法,严禁高职院校采取送“推荐费”等有偿方式抢拉生源,或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向高职院校索取招生“推荐费”、“介绍费”等名目的费用。同时,严禁高职校以“预科班”、“先修班”等形式免试录取中等职业学校的一、二年级在校生,严禁中职校推荐一、二年级在校生免试入读高职院校。

  福建要求,各有关学校要向社会公开推荐免试违规举报信箱、电话及受理举报的单位和地址,安排专人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核查处理,确保公示、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送收“推荐费”、“介绍费”问题的线索要派人进行认真调查,作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则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分享到: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留言板电话:010-62675178
@nick:@words 含图片 含视频 含投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2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