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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 岳巍)7月14日中考(微博)成绩发布之后,7月21日中考就将进入到录取阶段。
沈阳市招考办为此明确规定,在录取时,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参加与招生录取有关的吃请。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了解到,省级重点高中指标到校生录取办法为,以毕业生学校为单位(合并重组的毕业生学校,以原初中学校为单位),可按招生学校统招公费生录取分数线降40分,按照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生源不足,剩余指标转本区、县(市)统招。
为了确保录取过程的公正公平,在录取期间,沈阳市招考办对工作人员下发“五条禁令”:工作人员不准受人之托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篡改考生任何档案资料信息;不准违背招生原则和政策录取不合格考生;不准向考生家长(微博)暗示或索要财物;不准接受考生和家长馈赠的钱、物、礼品;不准参加与招生录取有关的吃请。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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