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考新规:非京籍学生可在学籍地借考

2013年03月12日11:35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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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中考[微博],非京籍学生可在学籍所在区县报名借考,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公布“2013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对比往年,今年北京在文件中首次提到了“非本市户籍考生报名借考”规定。

  非京籍应届初中毕业生2.43万人

  据介绍,北京允许非京籍学生在北京借考,但由于高中教育并非义务教育,北京并未要求高中必须接收非京籍学生入学。在之前的中招招生工作通知中,一直没有对非京籍考生借考有过具体要求,今年的招生工作通知中,提出“非本市户籍考生应在学籍所在区县进行报名借考。”数据显示,2013年北京应届初中毕业生预计为9.6万人,其中北京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7.17万人,非北京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2.43万人,记者从部分城区中小学[微博]了解到,由于北京外地人口增加迅猛,非京籍学生在中小学生总数中占比越来越大。部分学校还出现了非京籍学生人数超过京籍学生的情况。

  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各学校要认真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制订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京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做好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等职业学校考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招生计划12%至15%用于“名额分配”

  根据规定,今年各示范高中将今年招生计划的12%-15%用于“名额分配”。名额分配面向纯初中校、完全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也可适当分配给民办学校。鼓励各示范高中校将12%-15%以外的部分计划用于跨区县或“手拉手”对口支援学校。市教育考试院表示,已被确定参加“名额分配”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时须将“名额分配”学校普通班专业填报在第一志愿第一专业栏内,且不能参加提前招生、实验班等其他特殊招生。参加“名额分配”未被“名额分配”学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作废,可从第二志愿开始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另外,北京规定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继续执行“三限”政策。按照《关于2011年北京市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意见》要求,2013年以学校为单位将招收择校生比例降为10%。择校生计划要纳入招生计划统一管理并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杜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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