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中招生 择校生不超20%

2013年07月11日15:11  法制晚报    

  本报讯(记者 王南)今天上午,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强调普通高中招生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   

  教育部表示,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教育部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核定调整招生计划,将初中毕业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努力使高中阶段教育的规模、质量、结构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要继续稳定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原则上要按50%的比例引导应届初中毕业生向中等职业学校分流。

  教育部还要求,各地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合理班额核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每个学校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不含择校生)。教育部将把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列入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对高中阶段普职大体相当推进不力的省份进行重点督查。

  此外,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年报告制度,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12月底,将招生录取情况报告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月报告制度,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下半年(即7-11月)每个月上旬,向教育部报告一次招生录取情况。各地要稳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春秋两季招生制度改革。秋季招生补录时间原则上截止到11月10日。

  教育部在通知中还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要将学校招生计划、专业和录取结果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管理招生信息发布,杜绝虚假招生信息,禁止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出核定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今年招300余名国防生

  本报讯(记者 王南)今天上午,教育部与总参谋部等四总部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国防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通知》,全军计划在今年选拔300余名国防生,分9个专业领域实施上述计划。

  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国防生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3+1”衔接融合培养模式,选拔理工类专业三年级本科国防生,到军队院校、科研单位、新装备部队或武器装备生产企业进行6至12个月的军地联合培养,在继续完成本科学制规定课程的同时,重点开展军事工程实践教育。

  据介绍,培养对象主要从重点大学、优势学科、成绩拔尖的学生中选拔,联合培养专业主要是新装备部队的新兴专业,培养任务由签约高校知名教授、军队有关单位的教学科研主力团队联合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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