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成都市招考办获悉,在今年的中考[微博]录取工作中,截至目前,成都市中心城区2013年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仍有7个学校尚有部分计划未完成。未完成计划将与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样,截至今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填报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志愿时,可选择填报这些未完成计划的志愿。
在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录取过程中,根据规定,按先统招、后调招的顺序,实行分段录取,从高分段到低分段逐段进行,各分数段内志愿优先的原则。普通高中录取坚持采取升学考试成绩(含加、降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学生。投档比例为1:1,若调档最低分有相同分数学生而超出调档比例的,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从高到低排列,若等级相同,则按学生语、数、英三科升学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语、数、英、物四科B卷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数也相同,则按体育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再相同,由录取领导小组确定。
成都市招考办介绍,今年省级及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投档时,具体分段办法为:630分以上为一段,629到580以5分为一段,579到573为一段。每一段投档时按志愿顺序依次投档。如同一学校有低分被录取而高分未被录取的,一定是低分考生的志愿比高分考生的志愿顺序更靠前。若学生成绩(含加、降分)达到学校的分数线,且填报了该校志愿而未被录取,则属于志愿顺序靠后或相同分段考生按录取规则排序时,小项排序靠后的情况。
华西都市报记者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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