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中考未录取7月20日可参加补录

2013年07月16日12:10  东莞日报    

  本报讯昨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中补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确保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计划的完成,今年继续实行在普通高中常规录取及注册结束后对空余学位安排补录,要求参与公办高中补录的考生达到540分,民办高中则达到520分。

  已被录取考生不得参加补录

  根据《通知》,公办普通高中考[微博]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具有东莞户籍;学业考试成绩在540分或以上;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加补录)。

  民办普通高中考生如需填报有补录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须同时符合下列4个条件:具有东莞户籍或符合报考普通高中认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学业考试成绩在520分或以上;信息技术会考科目合格;在常规录取阶段未被普通高中以及“中高职连贯培养国际班”、中高职三二分段专业录取(已被上述学校录取,但没有按规定时间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就读普通高中处理,不得再参与补录)。

  19日将公布补录招生计划

  市教育局要求,7月18日10:00前录取学校将注册人数及未注册考生名单上报市中招办,同时登录中考管理系统办理注销手续。具体操作方法:普通高中学校使用账号及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中考栏目办理注销。

  7月19日,市中招办统一公布补录招生计划。考生可以回原毕业学校或登录东莞教育网(网址:www.dgjy.net)查询补录招生计划。7月20日17:00前各初中学校组织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在网上填报补录学校的志愿。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下一志愿的分数要比前一志愿的分数提高5分。

  7月20日,市中招办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及志愿划定分数线并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正取生收费;民办普通高中补录录取的考生作为民办生B线收费。

  7月21日,市中招办公布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初中学校于当天上午10:00到市中招办领取补录考生的录取通知书。

  7月23日,普通高中补录学生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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