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3月25日电 (记者贺林平)广州公办高中将拿出8%的学位,面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招生。这是日前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州市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中明确的。
“随迁子女”是指跟随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市生活、就学的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人员子女。他们在广州参加异地中考[微博]须符合“四个三”条件:在广州市的合法稳定职业连续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连续三年和按照国家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及随迁子女在广州市具有完整三年初中学籍。
方案为何将比例定为8%?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介绍,根据历史数据,近年广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本市户籍学生的比例平均数约为8.1%。“设置8%的比例,既能较好地保障非本市户籍学生在穗升学的需求,又没有对本市户籍学生带来更大冲击。”屈哨兵表示,下一步随着公办普通高中学位的增加,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就读比例也应同步增加。
由于广州目前已有约3万非本市户籍学生在初中学校就读,因此,方案还特别设置了3年过渡期(2014年—2016年)。过渡期内,非广州户籍学生的录取比例按8%执行,但不受《实施方案》中“四个三”的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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