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银川市教育局印发《优化银川市三区中考(微博)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银川市三区中考招生工作所有招生政策、工作方案、录取过程以及各类预录取、录取结果将在网上公示。坚决不准招收“择校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为新生办理转学手续。
为进一步优化银川市中考招生录取工作,建立良好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银川市近日制定《优化银川市三区中考招生录取工 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凡取得银川市三区中考报名资格并参加了中考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和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可参加银川市中考招生录取。同时,对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三区农村初中学校考生、民办普通高中、职业学校以及户籍或学籍不在三区的考生的录取都做了详细规划。
《意见》要求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各项招生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招生录取工作,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采取利诱、强迫、伪造录取文档等不 正当手段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不准招收“择校生”,不得私自接受未经录取的新生入学,高一第一学期不得为新生办理转学手续。坚持“一人一 籍,籍随人走”的原则,不允许任何学生以“借读”名义在其他学校上学。各公(民)办学校负责人要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与银川市中小学(微博)领导小组签署《银川市普通 高中学校招生承诺书》并切实履行承诺,市教育局将对违反招生政策的学校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问责。(记者 倪金凤)
来源: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