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中考”自2017年初一新生起实施

2016年09月20日 16:59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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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记者 李文姬)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加强考试招生管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教育部表示,这次改革的目标是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重在改变目前高中招生将部分学科成绩简单相加作为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克服唯分数论。以后将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考试 “两考合一”,合并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减轻学生多次备考负担。

  此外,语文、数学、外语为基础学科,统一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将体育也纳入录取计分科目,科学确定考试分值或等第要求,引导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将可以选择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之外的其它“录取计分科目”。但是,不能只选文科类科目,也不能只选理科类科目,要文理兼顾。没有选择的科目,不仅“要学”、“要考”,还要达到“合格”。

  同时,根据文理兼顾、负担适度的原则,由试点地区确定其他纳入“录取计分科目”,防止群体性偏科。国家课程方案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但并不要求将所有科目纳入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以免增加学生负担。

  据法晚记者了解,考试内容方面减少了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素质。可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重申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的要求,避免学生分分必争、过度竞争。

  此外,教育部要求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竞赛类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录取时作为参考。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鼓励发展学生兴趣特长。选择有条件的地市进一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制订中考改革实施意见,2017年8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

  综合改革试点从2017年之后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现在的初中在校生、非试点地市仍执行原来的考试招生办法不变。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一个基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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