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九类无本市户籍中考生可报考

2016年12月27日 14:23 新浪教育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2017年中考报名明年2月22日开始。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获悉,有九类无本市正式户籍且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三生可参加报名,并报考相应学校。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以报考普通高中: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知青管理部门开具“原北京下乡知青子女”身份证明的考生;有区教委开具“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的考生;有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的人员子女证明的考生;有解放军相关政治部门开具证明的随军子女考生;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子女考生;有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开具的父母一方为北京市正式常住户籍证明的考生;有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具的“中建二局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子女身份证明”的非农业户籍考生。

  此外,有首钢矿业公司开具的职工子女证明的河北省户籍考生可报名并报考从石景山区招生的普通高中和首钢高级技工学校。有中国化学工程第六建设公司北京分公司开具的“化六建北京分公司子女身份证明”的非本市户籍考生可报名并报考通州区普通高中及其他规定可以报考的学校。

  考试院中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在这九类考生需要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批准函”和“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有效期至少要截止到2017年3月31日,考生和家长要提前查看,以免因证件过期而耽误报名报考。

  来源:中考网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高考志愿通(收录2595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42729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87818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5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