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初二初三考两次

2017年09月09日 06:30 华商网-华商报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9月7日,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对新近出台的陕西省高中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了进一步解读(相关报道见华商报9月5日A04版),明确“4+4”模式中的自选科目由各市确定,中考考试科目被分配到初二、初三两个年级。

  中考录取还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

  该负责人称,鉴于西安市、榆林市、安康市已经承担了我省高考改革试点,为进一步扩大试点地区覆盖面,为全省顺利开展中考和高考改革提供经验,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从关中、陕南、陕北分别选取宝鸡市、汉中市、延安市作为试点地区。

  新政策中,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定为“4+4”模式。即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再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 从历史、地理和道德与法治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基础录取计分科目之外的4科,由各市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同时,中考录取时还要以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参考或依据,条件成熟的市(区)可逐步过渡作为重要依据,引导学生、学校、家长、社会更加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 养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过程性写实记录为主,结合试点情况,逐步探索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等级转换分数计入录取总分。

  为了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中考录取将继续坚持将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不低于50%的招生指标分解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 薄弱初中倾斜,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各市(区)优质高中学校指标生分配情况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13科全考 8科计分

  初二就要开始参加中考

  相关负责人介绍,新的中考招生实行“两考合一”,不再分别进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考),将实行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义 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设定的全部科目,即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活动)共13科。高中录取实行“4+4”模式,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以及自选共8科计入录取总分,其他科目不计分。

  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等科目实行闭卷笔试方式;道德与法治实行开卷笔试方式;“体育与健康”的体质健康实行现场考试 方式;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实行现场操作考试方式;音乐、美术实行过程性与终结性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和制卷,考试统一安排在每年6月下旬进行,时间为三天。第一天上午考语文,下午考英语;第二天上午考 数学,下午考物理和道德与法治,考生为九年级学生。第三天上午考化学和历史,考生为九年级学生;下午考生物和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

  体育与健康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4月底前进行。信息技术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5月底前进行。音乐、美术的终结性考试时间由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课程进度并结合实际安排。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采用试卷原始得分登记,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体育与健康考试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所有操作考试科目现场给出成绩,成绩以分数和等级方式并列呈现;音乐、美术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

  等级呈现方式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等级划分标准、分数与等级转换办法和等级划分比例确定等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试点市今年新初一学生开始实施

  部分科目分值提高

  据了解,新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从试点地区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七年级学生开始。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命题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新教材,“思想品德”变成“道德与法治”。全省统考笔试科目增加生物、地理(考生为八年级学生),增加信息技术为操作考试科目。

  将理化合卷考试变为物理和化学分卷单独考试,将政史合卷考试变为“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分卷单独考试。“道德与法治”为开卷笔试,而“历史”变为闭卷笔试。

  “英语听力部分”分值从20分调整为30分,“物理”试卷满分值从70分调整为80分,“道德与法治”试卷满分值从60分调整为80分,“历史”试卷满分值从40分调整为60分,体育考试分值从50分调整为6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评价将采用“客观记录+写实记述+材料佐证”的方式,对初中学生综合素质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学 生自我记述、教师综合描述、相关事实材料清单等八个方面进行记录,并以《陕西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客观呈现,为高中招生提供参考。

  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改革

  9月4日,省教育厅发布的《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提出,试点的宝鸡、延安、汉中,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起,实行基于初中学业 水平考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其他市(区)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起,全面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继 续实行现有的招生录取办法,积极为2020年左右全面推行招生制度改革做好充分准备。

  《意见》指出,具有自主招生资质的高中学校,在统一的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和自主招生要求确定1-2科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在规定区域内招收各科成绩合格的学科特长生。

  哪些高中具有自主招生资质?对此,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称,我省将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确定一批办学方向正确、育人模式先进,在不同类型的特长生培养方面设 施条件达标、师资队伍优良、教学管理规范的普通高中,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有创新潜质的特长生,推进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下一步,省级将出台具体细则,进一步 明确自主招生的政策要求,对自主招生学校的条件、资质、名额、程序以及招生范围、标准、办法进行严格审核,严禁单纯以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 华商报记者 赵瑞利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中考频道 中考论坛

高考志愿通(收录2595所大学、506个专业分数线信息、提供29省专家服务)

三步报志愿

1
专业定位
适合专业测评
47029人已测试
2
海选学校
录取可能性报告
100139人已测试

分数线查询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2015

  • 2015
  • 2014
  • 2013
  • 2012
  • 2011

北京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河南
  • 山东
  • 山西
  • 安徽
  • 江西
  • 江苏
  • 浙江
  • 湖北
  • 湖南
  • 广东
  • 广西
  • 云南
  • 贵州
  • 四川
  • 陕西
  • 青海
  • 宁夏
  • 黑龙江
  • 吉林
  • 辽宁
  • 西藏
  • 新疆
  • 内蒙古
  • 海南
  • 福建
  • 甘肃
  • 港澳台

理科

  • 文科
  • 理科

找专家报志愿

一对一服务
咨询电话:
01058983379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高清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