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2月1日起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2017年11月19日 14:32 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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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本报乌鲁木齐11月18日讯记者赵西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办法》正式出台,从12月1日起,我区将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该项教育惠民政策将惠及我区85.72万名学生。

  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是我区推进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加快推进教育惠民工程建设,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

  据了解,对自治区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教育,即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实施免费教育。具体包括: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三免一补”),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低于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标准的,按照民办学校实际标准予以补助。

  其中,普通高中免学费年生均12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670元,免住宿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寄宿管理和运行成本,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年生均2000元,免教材费年生均300元,免住宿费年生均600元,助学金年生均2000元。

  为确保这项重大教育惠民政策落地,自治区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检查监督,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自治区要求各地各学校做好高中阶段学生“三免一补”的宣传及各项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据悉,自治区教育资金投入重点向农村倾斜,向南疆四地州倾斜。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我区还将优化整合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自治区各级财政共同承担的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机制。

责任编辑:许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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