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山东东营2018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2018年04月02日 15:05 新浪教育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

  2018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10日-12日。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安排

  2018年,东营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及考程与往年没有变化。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为艺术(音乐、美术)、地方课程、学校课程。

  语文、数学、英语考程各120分钟;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考程各60分钟;地理、生物学科学业考试考程各60分钟。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开卷考试,信息技术考试与山东省中小学生信息技术等级证书考试结合,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查学生上台实验操作。

  体育与健康测试、理化生实验操作、学校考查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表达(原始分四舍五入取整数),按等级公布,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90分以上为A等、89-75分为B等,74-60分为C等,59分以下为D等。

  三、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考试不及格考生申请重考安排

  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中成绩不及格的,可以申请重考,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重考成绩卷面得分超过60分的按照60分计算,卷面得分仍不足60分的按实际得分计算。已经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卷面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成绩的,不允许重考。未参加我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本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按实际得分计算成绩。

  四、听力残疾学生参加英语听力考试工作安排

  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的学生,可以认定为听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经审查合格,可以免外语听力考试。申请免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5月15日前需通过学籍所在学校提报有关申请材料。

  免外语听力考试学生的外语分数(成绩)按下列公式换算:学生的分数(成绩)=学生笔试项目分数(成绩)×1.2。

  五、普通高中学校划片招生有关情况

  市教育局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市直、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济军基地实验学校招生;各县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在行政区域招生;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所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所属初中学校招生;独立办学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对象为具有招生范围内学籍(或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普通高中。

  六、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填报与录取工作安排

  (一)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同步填报。4月6日-8日,考生报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同时填报普通高中和市内中等职业学校志愿。6月底,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三年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志愿招生计划;7月中旬,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7月底,公布缺额计划;8月初,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填报方式和有关要求参照《东营市2018年初中后高等职业教育、高等师范教育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内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市教育局、东营区教育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初中学校、济军基地实验学校考生公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可从市一中、市二中二所学校中选择一所填报,第二志愿可选择市二中填报;第一志愿填报市二中的,不填报第二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既可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到所报考学校报名;其他报考民办学校的考生,可直接到所报考学校报名。

  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基本原则是: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考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择优录取。其中市二中录取时,按照录取程序和市二中招生计划,将第一志愿报考市二中的考生总成绩提高20分,与第二志愿报考市二中的市一中落榜考生合并录取。

  若第一志愿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数量完不成招生计划时,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发布信息,各民办普通高中组织考生二次报名,按照上述原则和程序确定录取学生名单。

  七、特殊考生加分录取政策

  2018年,继续执行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东营市户籍、农村自愿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家庭的女考生,军人子女(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等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特殊考生在本人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分参加录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只选其中一项,不累计加分。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确定的工作程序,“军人子女”需凭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交东营军分区政治部核准汇总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依据实施细则在普通高中录取中予以优待。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责任编辑: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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