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济南中考政策及三项不变四项调整公布

2018济南中考政策及三项不变四项调整公布
2018年05月07日 12:38 新浪教育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字 〔2018〕8号)精神,制定了《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

  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政策,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即“三项不变,四项调整,一项配套”。

  “三项不变”

  1

  初中学生毕业的要求没变。

  今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结果依然由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两部分组成。

  2

  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评价方式没变。

  今年继续深化“分数+等级”的录取办法。

  3

  高中学校对各类学生录取的基本要求没变。

  推荐生、指标生、统招生、特长生基本要求与去年相比保持稳定。

  “四项调整”

  1

  调整了2018年考试科目的范围。

  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范围新增音乐、美术、综合实验操作(生物、物理、化学三个学科实验操作的合并)、综合实践等为考查科目。

  2

  调整了分数评价部分的总分值。

  由于2018年度物理、化学采用等级评价方式,为保障评价政策的科学性和导向性,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成绩由原来的120分各调整为150分(英语学科含听力测试30分);体育与健康由去年的60分调整为50分。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由去年的570分变为500分。

  3

  调整了等级的划定。

  《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参考借鉴了上海、浙江、山东新高考方案及学业水平考试方案中等级性考试成绩的划分方法,将原来等级学科的A、B、C、D四个等级调整为A、B、C、D、E五个等级,在多方论证基础上,最终确定为:“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均为100分,依据全市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

  4

  调整了特殊考生加分范围和加分分值。

  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照普通高考加分政策,严格控制特殊考生加分项目。因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2018年拟增加公安烈士、公安系统一二级英模、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分政策。因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评价部分的总成绩发生变化,参照2017年中考特殊考生分值,原照顾增加30分的现调整为26分,原照顾增加20分的现调整为18分,原照顾增加10分的现调整为9分。

  “一项配套”

  配套《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济南市教育局同步推出的《关于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3月2日省政府下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聚焦影响高中阶段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关于推进普通高中特色课程(项目)培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用特色课程(项目)推动高中阶段学校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需要,同时进一步扩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自主权,实行综合录取、特长录取和推荐录取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由学校根据自身办学需要和办学特色制定录取方案的制度,该项配套措施与《济南市2018年初中学生毕业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中等级划定与使用形成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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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科目和分值

  特别说明

  1。 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卷面分值每科均为100分,依据全市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划定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等级20%、E等级5%。如果等级划定过程中因同分压线考生人数超过上述比例时,将按照实考考生卷面成绩位次由高到低15%、45%、75%、95%最接近的累计比例依次划定A、B、C、D的等级,剩余的为E等级。

  2。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考成绩已确定为C级和D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2018年度的生物、地理重考;参加重考(不含前次考试时缺考)的考生成绩依据新的划定办法最高等级为C级。

  二、考试组织管理

  2018年初三年级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以及初二年级的生物、地理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科目的考试评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制定考试指导性意见,具体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考生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自主选择;首次考试等级“不合格”的考生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再考一次。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等考查科目的评价工作由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指导性意见,由各初中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时间

  初三年级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4日。

  具体安排如下:

  年级时间上午下午

  初三年级6月11日9:00-11:00

  语文  3:00-5:00

  物理 化学

  (同场分卷)

  6月12日9:00-11:00

  数学 3:00-5:00

  道德与法治  历史

  (同场分卷)

  6月13日 9:00-11:00英语

  (含20分钟听力测试)

  初二年级

  (含重考考生)6月14日9:00-10:00 生物

  10:50-11:50地理

  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学科可于初三第二学期组织考试(考查)。

  四、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凡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初中毕业生或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具有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或学历的学生不得报名。往届生及外地返济学生的报名工作由学(户)籍所属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负责。

  

  五、考试录取

  1普通高中学校A

  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D级(含)以上等级;信息技术、综合实验操作、音乐、美术、综合实践均须达到“合格”;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资格线(含)以上。

  B

  推荐生录取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推荐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须达到A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A级。

  C

  指标生录取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指标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其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等级、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C级(含)以上等级;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B级(含)以上。

  D

  特长生录取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

  普通高中学校测试确定录取的特长生的等级和分数,除应具备报考普通高中学校的等级和分数的基本要求外,2015年入学的初中在校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年考试评价的C级(含)以上。

  E

  生物、地理重考特别说明

  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初中学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已确定为C级和D级的考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可参加2018年度的生物、地理重考;参加重考(不含前次考试时缺考)的考生成绩依据新的划定办法最高等级为C级。重考达到新划定的C级的2015年入学的在校生,符合指标生条件的可参加指标生录取;重考达到新划定的D级且符合报考普通高中条件的可报考普通高中学校。

  F

  录取方法

  (1)考生所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须在达到报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不能满足学校提前公示的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等级特殊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考生所报考普通高中学校,无提前公示有综合素质评价和学科特殊等级要求的,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职业类高中阶段学校

  “3+4”贯通培养、五年制高职(含三二连读)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部门有关政策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可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本校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报考有相关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须在达到报考学校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前提下,再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考生报考无专业技能测试要求的学校时,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四科总成绩(含特殊考生加分)依据招生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各项详细规定详见《济南市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来源:新东方

  责任编辑:陈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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