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意见的公告。四份文件分别是: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至2020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至2020年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部分招生指标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至2020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作为试点市之一,广州市须从2021年开始实施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革实施前的2019至2020年为过渡期。
从2021年开始,广州初中应届毕业生和报考广州普通高中学校的返穗生、往届生,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即语文、数学、英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满分为810分。
2019至2020年的过渡期政策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共有四项调整。其中,“指标到校”分配比例从30%提高到50%,同时将公办市示范高中纳入实施“指标到校”范畴。
如有不同意见,请自上述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通讯地址:广州市西湖路83号广州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10030,电子邮箱:gzgzzs@163.com)。所提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过渡期 2019年-2020年
七不变与四变
中考改革政策实施期
2021年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1年起中考改革政策拟在上级统一部署下实施新的考试制度、新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和新的招生录取机制。
政策要点
考试
一、录取计分科目采用“4+4”模式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除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4个科目外,至少将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4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鼓励将6门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科目”的要求,广州市采用最少的“4+4”模式作为录取计分科目。与现行中考政策相比,增加了历史科目。其他科目为录取参考科目。
二、体育与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
按照文理兼顾的原则,对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分值调整至各12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提高到70分。物理、化学各100分(其中实验操作各1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各90分。录取计分科目总分仍保持810分。录取参考科目包括地理、生物、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共5科。各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评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按在全市考生总人数所占比例分别划分为:A(25%)、B(35%)、C(25%)、D(10%)、E(5%)。
三、具体情境中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很重要
考试内容严格按照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7~9年级)科学确定各学科考试命题内容。试题要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注重体现学生的科学素养、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增强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道德与法治闭卷笔试
各学科考试结合学科特点,以笔试为主。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和地理5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英语实行闭卷笔试和听说能力考试;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实行闭卷笔试和实验操作考试,其中实验操作成绩不低于每门科目考试总成绩的10%,积极探索应用计算机进行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音乐和美术3个科目实行现场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分为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平时考核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实施,统一考试具体方案由市另行制定。
五、考试时间按“学完即考”原则确定
学生按课程标准修完某学科后,方可取得该科目的考试资格。各学科考试时间依据课程方案和“学完即考”的原则确定,一般安排在学年(期)末进行。原则上,生物(含实验操作)和地理2个科目考试,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结束前进行;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和化学7个科目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由市统一安排。
综合素质评价
招生录取
1。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外语、艺术类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高职贯通培养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试点招生计划;中职本科贯通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招生计划。
2。第二批次: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计划。
3。第三批次: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计划;引入国家、省、市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的部分招生计划。
4。第四批次: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其他招生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其他招生计划。
解读:中考政策为何要这样改?
体现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导向
一是继续实行“两考合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既是初中毕业考试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减少了学生考试次数。二是在“全科开考”的要求下,按省的要求采用最少的“4+4”模式,其它科目则作为录取参考科目。三是兼顾文理,对录取计分科目的分值进行了调整,降低了语数英三科分值,重视平时表现和动手操作能力的培养。四是强调考试命题要严格基于课程标准,强调渗透立德树人、核心素养培养和研究性学习的命题理念,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突出能力考察。
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一是录取参考科目成绩采用等级呈现,克服唯分数顽瘴痼疾。二是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均注重对学生实操能力和平时表现的考核。三是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名额分配、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这些改革举措将引导学生发展兴趣特长、培养创新思维,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避免人才选拔标准“一刀切”。
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是扩大名额分配学校范围,并延续过渡期确定的分配比例,让更多的初中学生有较多机会升读优质高中;二是要求成立教育集团的示范高中要将部分名额分配计划分配给集团内的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将部分自主招生计划用于招收集团内的初中学校学生。这些举措将有利于促进初中学校的均衡发展,对缓解“择校热”起到促进作用。
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多元优质办学
一是减少招生批次,引导普通高中学校缩小办学差距。二是开展自主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招收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初中毕业生,促进普通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三是在教育集团内积极进行名额分配和自主招生政策探索实践,充分发挥教育集团“补短板、促均衡”的优势和作用。
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
一是根据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近几年招生录取数据统计分析,进一步放宽随迁子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提高公办高中录取比例,在满足户籍学生升读普通高中需求的同时,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的入学机会。二是扩大名额分配学校范围并提高分配比例,可让更多的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学生有较多机会升读优质高中。为顺利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广州市还将研究推进相关配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