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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07年自考6月25-26日3专业新生领取准考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 14:18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从市自考办获悉, 2007年7月自考《商务管理》(专、本)、《金融管理》(专、本)和采购与供应管理专业(专、本)新生,可于本月25、26日到报考注册区县自考办领取准考证。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

  据了解,上述专业考试将于7月6日—8日在西城区和延庆县举行。考生进场参加考试,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自考准考证为IC卡形式,是考生参加自考报名、考试及办理各种手续、参加各种活动的凭证。考生要长期保存,认真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禁止涂改。一旦准考证遗失或损坏,考生本人要在新生摄像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报考所在区县自考办申请重新制作。

  市自考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身份证号自动升位不影响考试,考生不用办理变更手续。考生如身份证遗失或破损,可到户籍所在地补办身份证。

  另悉,7月自考应用技术教育考试将于7月7日—10日进行,7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将于7月5日—8日进行。

  温馨提醒

  平时可把准考证放在家里或名片夹里,以免折损;

  进入考场后,要将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子右上角,待监考老师检查;

  最好能熟记准考证号,以便于查询成绩。(实习记者:任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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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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