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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07年10月份自考报考简章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 00:12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4.英语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含自学考试)英语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须考本科段的全部课程。

  ②各类高等教育形式的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业本科段,必须加考综合英语(二)、听力、口语三门课程。

  5.会计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会计学、企业财务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会计学专业本科。

  ②经济管理类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③非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中级财务会计(8学分)、成本会计(5学分)、财务管理学(6学分)、管理会计(6学分)。

  6.护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护理专科毕业证书或护理大专层次专业证书(需补足护理专科段所缺科目,不再发专科段毕业文凭),同时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7.护理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护理工作人员,已取得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可以参加本专业的学习、考试。

  8.中药学专业专科报考条件:

  已取得国家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颁发的职业药师(中药)资格证书者,可以报考。

  9.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③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企业管理概论(5学分)、生产与作业管理(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企业会计学(6学分)。

  ④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财务管理学课程(4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财务管理学(6学分)。

  ⑤已通过原经济类计划中企业经营战略概论(7学分)的考生,报考本专业时,可顶替企业经营战略(6学分),但应加考专科段的一门专业课。

  10.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必须是公安民警,边防、消防、警卫部门的武警干部,公安院校在校生(含公安院校毕业待就业人员)。凡上述范围之外人员一律不准报考。

  ②具备上述条件者可直接报考公安管理专业基础科段。

  ③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安管理专业和刑事侦察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④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法学类、公安学类有关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报考公安管理专业本科,须加考刑法学、公安学基础理论两门课程。

  ⑤根据全国考委“考委[1997]5号”通过规定:凡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教育形式非公安、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证书的公安系统在职人员,参加公安管理专业本科段考试,必须加考本专业基础科段中的宪法学、公安管理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公安基础理论五门课程。

  11.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工科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工科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该专业,可免考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英语(二)、物理(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五门课程。

  ②其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工业工程专业(本科段),需要加考工程力学(一)、机械设计基础和电工技术基础等三门课程。

  12.经济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报考本专业者,必须参加《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课程的考试,不论在各类高等教育形式中是否学过该课程。

  ②非经济管理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者,须加考专科段的经济法概论(财)、社会经济统计学原理、财政与金融和基础会计学四门课程。

  13.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档案管理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中文、汉语言文学、图书馆学、情报学、秘书学、行政管理学、历史学、党政干部专修等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两门课程。

  ③其它专业的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文书学、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档案文献编纂学、档案保护技术五门课程。

  1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已获得本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可继续参加本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自学考试。

  ②已获得电工类非本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力系统基础课程。

  ③已获得工科类非电工类专业专科(含以上)毕业证书者,须加考电工原理、电机学与电力系统基础三门课程。

  15.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电子类通信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类非通信技术专业和计算机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

  ③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加考信号与系统(5学分)、通信技术基础(4学分)或数字通信原理(4学分)、非线性电子电路(4学分)。

  16.邮电管理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管理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管理学原理(6学分)、经济法概论(财经类)(4学分)。

  17.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或原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电工信息类非本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

  ③工科类非电子电工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一)(0342)(4学分)两门课程;

  ④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电子技术基础(三)(4730)(7学分)两门课程。

  18.监所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正在读大专的监狱、劳教系统的人民警察、职工。

  ②非法学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狱政管理学(5学分)、监狱学基础理论(5学分)四门课程。

  19.市场营销专业(独立专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凡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学校的市场营销专业专科毕业证书者,均可直接报考市场营销专业本科。

  ②经济管理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市场调查与预测(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谈判与推销技巧(4学分)。

  ③非经济管理类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基础会计学(5学分)、市场调查预测(6学分)、市场营销学(5学分)、谈判与推销技巧(4学分)。

  20.旅游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专业、导游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经济管理类非旅游管理、非饭店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学分)、饭店管理概论(5学分)、旅游市场学(4学分);

  ③其他专业专科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政治经济学(财经类)(6学分)、旅游市场学(4学分)、旅行社经营与管理(5学分)、饭店管理概论(5学分)、旅游与饭店会计(6学分)。

  21.新闻学专业(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新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本科段,须加考新闻学概论(6学分)、中国新闻事业史(6学分),新闻采访写作(10学分),报纸编辑(6学分)四门课程。

  22.教育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师范教育类非教育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生须加试“教育学”,非师范教育类专科须加考“教育学”、“心理学”。

  23.计算机网络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电子电工信息类各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

  ②理工科非电工电子信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原计算机原理2384);

  ③非理工科专业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层次的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2318,4学分)(原计算机原理2384)和高级语言程序(一)(0342,4学分)。

  24.电子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电工技术、通信技术、广播与电视技术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电子类非上述三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非线性电子电路(4);

  ③理工科类非电子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非线性电子电路(4),数字电路(4)。

  25.农学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①植物生产类(农学、植保、土化、果树、蔬菜、园艺、农业推广、种子等)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农科类(除植物生产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植物学(4学分)、植物生理学(5学分)、土壤肥料学(5学分)。

  ③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植物学(4学分)、植物生理学(5学分)、土壤肥料学(5学分)、作物栽培学(7学分)。

  ④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农业推广技能(5学分)、农业生态基础(5学分)、农业政策与法规(4学分)。

  26.畜牧兽医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报考条件:

  畜牧、兽医、食品卫检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其它文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家畜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兽医概论、畜牧概论、家畜病理学,理科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家畜解剖与组织胚胎学、兽医概论、畜牧概论。40岁以上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动物生理生化(5学分)、家畜病理学(5学分)、兽医药理学(5学分)。

  27.社会学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社会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已通过的课程可免考)社会学概论(6学分)、社会调查方法(6学分)、社会心理学(4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需加考社会工作概论(6学分)、科学社会学(4学分)、中国社会学史(4学分)。

  28.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社会学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须加考社会学概论(6学分)、社会心理学(4学分)、社会调查方法(6学分);

  ③40岁以上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外语,但须加考劳动经济学(6学分)、劳动就业概论(6学分)、工资管理(4学分)。

  29.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烹任类、经济管理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

  ②其他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参加餐饮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考试,需加考餐饮管理与实务、现代厨房管理、食品卫生与安全三门课程。

  30.教育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教育学、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师范教育类非教育学、非教育管理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8);

  ③非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心理学(4)、教育学(8);

  31.化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化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2.物理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物理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科专业。

  ②其它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教育学(4学分)、心理学(4学分)。

  34.数学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数学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35.体育教育专业(独立本科段)报考条件:

  ①体育教育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

  ②非师范教育类体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

  ③师范教育类非体育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术科一门;

  ④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应加考教育学(4)、心理学(4)、术科一门;

  七、考 生 问 答

  1.自学考试的报名与考试时间

  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举行两次,时间为四月下旬、十月下旬。4月下旬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10日,十月下旬自学考试的报名时间为8月15日至25日。

  2.考生怎样报名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年龄、性别、民族、信仰、职业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按省自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如公安、监所、护理、中药等),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详见部分专科专业及本科专业报考条件)。

  ②凡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含军人、武警人员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考办指定的地点办理报考手续并交纳报名、考试费。考生原则上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确因工作关系上学、部队复役等原因,可在工作、上学、部队服役等所在地报名。

  ③委托开考专业均实行集体报名。由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集体办理。各部门必须在全省统一报名时间内到当地考办履行集体报名手续,一律不接纳函报,过期不予补报。社会助学单位集体报名须持专业注册证,无专业注册证者,各报名点不得接收其集体报名。

  我省自学考试现实行课程管理模式,考生持一个准考证号可报考所有开考专业中的任意一门课程。所有合格课程有效期为八年。同时规定,一个考生只能有一个准考证号。考生用2个以上(含2个)的不同身份证进行报名时,按不同的考生报名处理,毕业时,不予合档。考生用同一姓名、同一身份证在不同地区报名,只以第一个报名地点为准,其它视为无效。

  报名时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考务费每科次25元。

  3.报考医药类专业有哪些规定及要求:

  根据全国考委《关于转发<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考委办[2002]66号)的规定,护理学专业(本、专科)、中药学专业(专科)只能招收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人员,停止招收非在职人员。

  4.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条件

  参加高等教育和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合格成绩;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习、试验、论文答辩(设计)或其它实践性环节的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经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5.怎么办理毕业手续

  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每年的6月和12月中旬),持《准考证》、全部《课程合格证》、《实践课考核卡》到所在县(市、区)考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经县(市、区)考办审核符合条件者,发给毕业审批表,由考生如实填写,要求考生用蓝色或黑色墨水正楷填写,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者不予审查。

  考生填好《毕业审批表》后,由所在单位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的负责人写出评语,加盖单位公章(县、团或相当于县、团单位);非在职人员由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写出评语,加盖公章,连同《准考证》、《实践课考核卡》、全部《课程合格证》,一并交县(市、区)考办,经审验后,送地市考办初审。本科毕业生须交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地、市考办审验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考生本人。

  毕业审查每年举行两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2月下旬进行。毕业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上半年6月30日和下半年的12月30日。

  6.如何办理转考手续

  一、本省内转考,考生因工作调动、学校分配等原因,需要变动考试地区的,必须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转出地市级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转出地市自级考办审查批准后,发给考生转发证明,并填写《转考登记表》(一式2份,市自考办1份,报送省考办1份),报送省自考办审批、办理相关手续。考生持原《准考证》就可在转入地设立的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不办理转考手续者,不能在异地报考。转出地市级自考办在每年的12月20日-30日、6月20日-30日分别向省自考办报送4月份自学考试和10月份自学考试的《转考登记表》,过期不予办理,省自考办审批不通过的考生,由转出地市级自考办负责通知考生。

  二、由本省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者,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持《准考证》、《身份证》、《课程合格证》,到所在市自考办办理转考手续,市自考办审核同意后,发给考生转考证明,并填写《转考登记表》(一式2份,市自考办1份,报送省考办1份),在每年的5月l0日—20日和11月15日-25日将需转档案报送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无误后,将转考档案的机要函件寄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考办。

  三、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省参加考试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来的学籍档案,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接收后,于每年的5月10日—20日和11月15日—25日转交市级自考办考籍管理人员,按我省发放的准考证号建档,由外省转入我省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取得我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后,到市自考办办理建档手续。但必须参加我省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考试(户口迁移者、军人或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考试合格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

  7.办理课程免考手续的条件

  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概论、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英语、日语、俄语)、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包括线性代数和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两部分内容)、工程数学、普通物理、物理(工)、计算机应用基础。

  ②各类高等学校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和名称一致、学分和内容要求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它课程(考查课除外),报考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③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

  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相同且学分同于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它课程。

  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或本科(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的公共基础课程和名称相同且学分同或低于原所学专业的其它课程。

  ⑥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和本科(基础科段)专业,可免考已学过且成绩合格的公共基础课程。

  ⑦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或独立本科段专业,还可免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对应的公共基础课程。即:

  A:数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高等数学(工专)、高等数学(工本)、高等数学(一)、高等数学(二)、工程数学课程。

  B:物理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普通物理、物理(工)课程。

  C: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大学语文课程。

  D: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外语课程。

  E: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以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⑧取得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的英语(二)课程,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英语或英语(一)课程。

  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相应等级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办法:

  A.工科类专业考生获得二级以上等级证书,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B.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一级以上等级证书,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10}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相应模块合格证书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办法:

  A. 工科类各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合格证书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B.经济管理类和文、法、医、农类专业的考生获得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计算机操作基础》模块及另一模块(《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桌面出版》、《会计电算化》、《数据库》、《程序设计》、《计算机绘图》、《多媒体应用》、《因特网》、《局域网》等其中之一)两个证书者,可免试“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巳获得NIT《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可免试自学考试“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1)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合格者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英语 (二)”课程的办法:

  A.凡参加PETS二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一)”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B.凡参加PETS三级考试的考生笔试合格者,可免试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英语(二)”课程,获得相应学分;

  (12)申请办理免考的课程门数不得超过考生所学专业考试计划课程总门数的三分之一。

  8.如何办理课程免考手续

  属于国民教育序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参加山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由考生本人在报名期间向报名点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准考证、已考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原毕业专业学习成绩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的复印件)。并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试课程审批表)(一式3份,报名点1份,市自考办1份,省考办1份),由报名点负责报送市自考办审批,市自考办报省自考办审批。课程免考批准后,有关证明材料退还本人,并颁发人考生《免考课程合格证》,作为毕业审批时的凭证。免考审批手续每年在登分统计工作期间集中办理两次,过时不予补办。

  9.什么是“学分”

  每门课程的学分数反映了课程的地位及课程内容的份量,自学考试课程的每个学分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课程的18学时。

  10.如何查询自考分数

  考生查询当次考试成绩,可通过三种查询方式

  A.考试信息电话168查询号码16897797。

  B.移动用户短信查询:查询自考分数及相关信息请编辑:9+准考证号,发送到0778807例如:您的考号为0123456789,则编辑90123456789发送到0778807。

  C.联通用户短信查询:查询自考分数及相关信息请编辑9+准考证号,发送到118807。例如:您的考号为0123456789,则编辑90123456789发送到118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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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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