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提醒:准考证丢失可在各区考办补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20日 18:07   《北京考试报》

  准考证考前不慎丢失,考生要及时与所在区县自考办联系,补办临时准考证。考生到考点后发现准考证丢失或被偷,自己来不及到区县自考办补办的,可电话委托亲戚、朋友代办,尽快送到考点。切记,迟到15分钟后将无法参加考试。

  准考证考后丢失,考生可与所在区县自考办联系,以往考试每场结束后,考点校都能从考场上“拣”回几个粗心考生落下的准考证、身份证。这些证件如果被捡到,一般情况下,考点校老师当天会将这些证件交回区县自考办。

  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要与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部门联系,补办临时身份证。

  走错考点 坐错座位及时报告

  自考由各区自考办统一编排考场,考生课程不同可能被安排在不同的考点参加考试,所有课程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同一个考点考试。考前,考生一定要多次核对自己所考每门课程的考点位置,尽量提前出发,这样一旦走错考点,还有时间赶到应去的考点。

  客观题规范涂卡

  客观题考生要认真填涂答题卡,以往出现较多不规范的现象有:需填涂的部分未填满;填涂轻重不一致;已填涂答案修改时,原有答案未擦干净;答题卡被折叠或弄污。这些都将直接影响阅卷时读卡机的准确识别。个别考生在涂卡时粗心,造成读卡困难,如看错题号顺序,“0”“1”位置涂错,直接将“1”涂在第一格“0”的位置上,如座位号是“1”时,要填涂“01”。客观题答题卡上有明确的用笔和填涂说明,考生要认真看,按要求填涂。

  主观题别写无关内容

  考生要按要求书写主观题答案。答题中不要书写与考试无关的内容,如“老师辛苦了”、“谢谢老师”。按自考规定,这些温馨的话语用错了地儿,当科考试成绩将被取消。考生在写作、诉讼等写作课程中,勿将本人姓名作为落款写在后面。在答题中写亲身惨痛经历来取得阅卷老师同情等与试卷无关的内容,也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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