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自考违规考生首次被曝光 不服可申请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0日 14: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昨天,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了17名在今年10月自考中有违规行为考生的名单,按照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即日起考生可向考试院申请听证,如放弃听证或违规事实被认定,这些考生将面临停考3年的处罚。

  网上公布的信息包括17名考生的姓名及准考证号。考试院在公布的听证告知书中称,17名考生在今年10月的自学考试中有找他人替考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这些考生做出停考3年的行政处罚。

  这是考试院首次通过网络公布违规考生名单。考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违规考生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以往对违规考生的处罚大多通过电话或书信的形式告知考生,近年来由于一些考生个人信息变动较大,为能及时联系考生,履行考试院的告知义务,今年首次采用网上公布的方式。

  该负责人表示,今年10月的自考重点加大了对替考、利用手机等工具作弊的防范和查处力度,采取了对手机信号屏蔽、干扰,利用手机探测仪,借助电子巡查系统对考场进行实时监控等多种现代化手段,考生违规现象明显减少。(记者:张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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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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