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1月和7月自考报名条件放宽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3日 11:41   杭州日报

  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消息,为满足广大考生需要,取消“1月和7月自考,必须10月和4月考试不合格或已报名但未能参加考试方可报名”的规定。即从2008年7月自考报名开始,凡符合自学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1月和7月的自考。对个别有特殊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

  1月和7月自考的课程及课程顺序,分别与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的自考相同;1月和7月自考的报名时间,分别为上一年的12月初和当年的6月初;1月和7月自考,只接纳理论课程报名,不接纳实践课程报名。另外,1月和7月自考报名不进行教学媒体预订,助学单位和考生如须预订教学媒体请提前在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自考报名时办理预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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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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