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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自考金融法笔记(2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6日 11:35 自考365.COM
第二节 我国信用卡业务规则 一、业务规则: 1.单位卡特殊标志; 2.标准管理; 3.交存备用金及担保; 4.授权审批制度; 5.通存通兑(银联) 6.允许的透支; 7.透支计入贷款。 二、特约规则: 1.不得拒收; 2.不得支付现金; 3. 手续费限制 三、业务管理: 1.特许业务; 2.资格条件; 3.申请资料; 4.章程主要内容; 5.报表。 四、信用卡申领与销户: 1.申领资格资格条件; 2.申领程序; 3.账户管理; 4.销户; 5.挂失。 五、转账结算: 1.消费用卡; 2.审查要素; 3.受卡程序; 4.结算程序: (1)进账处理(2)退货处理(3)清算资金(4)付款划转(5)异地转账。 六、存取现金 1.存入现金 2.支取现金 第三节 《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采用恶意透支的手段进行金钱诈骗,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处罚分为: (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二)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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