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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10年上半年自考12月5日起报名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02日 16:10   石家庄日报-燕赵晚报

  (记者 许静)省教育考试院10月27日公布我省201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安排。根据有关政策,应考者参加考试的时间(包括必要的路途往返时间)由单位给假,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全部实现网上报名

  据悉,2010年我省自考理论课全部实行远程网上报名、网上支付。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hebeea.edu.cn)。理论课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09年12月5日至15日,每天8:00-23:00。邯郸和衡水两市的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1月28日至30日,每天8:00-23:00。第二阶段为12月5日至15日,每天8:00-23:00。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课程均由主考院校组织安排。2010年的自学考试准考证可全省通用,考生可持一个准考证在全省任一就考地报考。考生可分别或同时报考专科和本科段各专业开考的课程,但考生不得在不同报名点报考同一时间开考的课程,否则无效。

  ■考生可获5至10天带薪“复习假”

  要求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参加省学位办组织的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资格后方可申报。对持有单科合格证书的考生,凭参加当次考试的自学考试通知单,还应该给予考前复习假5至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自考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同时,我省自2010年上半年开始,停考人口学(专科)等专业,新生不得报考。

    更多信息请访问:新浪自考频道 自考论坛 自考博客圈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浪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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