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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0年自考下半年学位申请期限延长两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 14:58   《北京考试报》

  北京考试报讯(实习记者 徐 晗)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获悉,因时逢中秋,为方便考生,北京10所主考院校的自考生学位申请截止日期从9月23日延至9月25日。

  据悉,2010年下半年北京自考学位申报对象为符合现行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涉及37个本科专业。

  2009年起,考生申请学位由现场申报改为网上申报。考生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自考业务办理”,再点击“学位申报”中的“2010年下半年学位申报”即可申报,考生登录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课程报考相同。考生要按系统提示仔细填报各项内容,并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只接受北京银行卡。学位评审费为100元。

  自考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不同于毕业证书的照片,考生申请学位别忘记照相。照片采集工作由北京美天易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照相地址为北三环中路77号(蓟门桥东北角)北京电影制片厂内,北影影视学校综合教学楼(录音楼)一层804房间。若考生不能参加拍照,可向美天易拍公司提供电子文件(蓝底、免冠、标准近照,像素不小于1000×1500,JPG格式;提供纸质照片无效)进行处理。考生要在考试院网站下载打印《自学考试学位证照图像采集信息表》,凭信息表采集照片。

  考生可在规定照相日期间每日的9时30分至17时到该公司照相。逾期需要补照的考生,请自行与该公司联系。补照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

  自考办相关负责人特别提醒,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学位,逾期不能补报。考生因未到指定地点采集照片、提供照片不符合要求、填涂信息表有误等而造成照片信息缺失的,申报视为无效。

  本次申报学位的主考院校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北京联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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