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据北京自考办消息,2011年10月北京自考注册新生(注册期114)请于2011年9月9日到注册区县自考办进行现场摄像,未能参加摄像的考生将被取消注册报考信息,并退还报考费至缴费账户,当期报考课程无效。
2009年7月及以前各期注册但尚未照相的考生也可于此日进行补摄像。
因北京自考考务系统升级,规定自2009年10月起,当期注册未照相的新生都被取消注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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