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全安告诉你嫖娼也分三六九等

2014年09月16日12:59   教育专栏  作者:金何  

  我有幸生活在这个男权社会,因此,每说一句话,都会这么的纠结,毕竟,我本身也是一个男人。

  像所有男人都有机会做的那样,王全安嫖了,而恰恰搞的互联网上满城风雨的,不是他的“嫖”,而是王全安“导演嫖了”。树大招风的道理谁都明白,当标签成为一个人行走江湖的必胜法宝的时候,其实一系列的负面影响也是一点也不比获得的好处少的。很多人,很多名人都懂得这个道理,君不见那个名人上大街,不戴上一个遮了半边脸的墨镜呢?

  我不想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王全安指指点点,这些只要交给所有的女性同胞包括王全安的妻子来做就好了。在满城风雨的互联网舆论场上,当很多人不顾一切对王全安谩骂的时候,也有那么一部分人,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用自己特有的语言来说一些话,来表达一些观点。

  我不想说这部分人抱着什么企图,毕竟他们引用的观点和内容都是那么的高尚大气,在贩夫走卒辈们看起来都是遥不可及,都得昂着头颅才能模模糊糊的望见。于是你看到,陈独秀曾经嫖娼,杜牧曾经嫖娼,于是延伸出来的观点就成为,有才能的人,能够在这个社会有更大一片立足之地的人,他们嫖娼本身就没什么,他们嫖娼更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风流,他们嫖娼,更不能被这些贩夫走卒辈谩骂,而这些最下层人的谩骂,恰恰暴露出来的是自己的龌龊。

  其实这种观点并不新鲜,风流和下流,不就说的是这种现象吗?男权意识和阶级分层意识,使得许多上层社会的精英们,在嫖娼的时候,都是那么的风流倜傥,而身处下层的贩夫走卒们,别说嫖娼,哪怕是对嫖娼者本身指手画脚一番,也即可变得龌龊不可看。为何呢?因为你没有那样的才情,你不在那样的位置,你没有能身处那个阶层。

  当然,舆论是舆论,正统是正统,法律禁止嫖娼,而民间私底下昌盛不绝,本身说明民间和官方在性这件事情的撕裂。其实事情本身异常简单,违反了约定俗成的法律,必然就要收到法律的惩处,而那些公开为王全安嫖娼站出来说话的人,虽然并没有挑战法律的底线,但是从舆论角度去看,内心深处对法律并没有敬畏,甚至是一种蔑视的态度。虽然没有人说要求法律放王全安一码,但是在道德以及舆论层面对王的宽恕,本身就是对王全安的一种有意的庇护。这不禁想让我发问一句:法律在我们眼里到底是什么?

  世人眼里的先圣苏格拉底,面对希腊城邦的死刑判决,明明知道这是不公的,但是在程序正义和法律神圣面前,苏格拉底选择用自己的生命去诠释对法律的敬畏。世人惊呆的同时,千年之后还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和他的行为划上等号,法律的权威、神圣一再被一些人和事肆意践踏。以至于在公序良俗都不认可的嫖娼行为上,还是会有人站出来从另外的角度说一些不咸不淡的话。

  有人会嘲笑我了,说我是虚伪和迂腐,会说法律根本做不到完全意义上的公平和公正。我想说的是,没有人去做,何来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当人们选择用双重标准看待和嘲笑法律的时候,恰恰是我们遗忘了法律权威的时候。虽然很悲哀,但这就是现实。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王全安 张雨绮 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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