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教师幽会男生为何判22年(图)

2015年07月13日09:46   教育专栏  作者:姚鸿恩  

  近日,美国有条新闻令一些国人感到不解。美国一个女教师与三个男生幽会发生关系,事发后被判处22年。美国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一案件,披露了一些细节。

  女教师名叫詹尼佛·费切特(JenniferFichter),30岁。被捕前是佛罗里达州的航空学校的英语教师。她2011年进入该校任教。她曾有前科。2008年,她在另一所学校任教,因与一个8年级男生的行为“难以置信地不当”(incrediblyinappropriate),而被开除。三年后,航空学校雇佣她,给了她“改邪归正”的机会,但她并不珍惜。进校一个月后,她就开始寻找目标,与男生幽会,去旅馆开房,到她的公寓鬼混,在她的车上车震,甚至在学校的屋顶上野战。她先后跟三个男生幽会,并为其中一个堕过胎。

  2014年4月,一个男生的母亲从儿子的短信中发现了暧昧的对话,于是打电话给费切特。

  “你怀孕了,而后你堕胎了,是事实吗?”

  “是,是事实。”

  男生的母亲随即报案。费切特被捕。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她与三个男生有30来次性接触,她被控37项与未成年人有性接触罪(37counts of sexual contact with aminor)。那三个男生在与她幽会时都只有17足岁,属于未成年人。

  美国对未成年人是竭力保护的。2005年2月,佛罗里达州的一个9岁女童杰西卡-伦斯福特(Jessica Lunsford)被一个邻居恶魔性侵并杀害。佛罗里达州通过了杰西卡法(JessicaLunsfordAct)。此法律的重点是:只要被性侵的受害者不满12足岁,犯罪者一律强制坐牢至少25年(amandatory minimum sentence of 25 years inprison),这是个强制的最少的刑罚,没有任何可以例外的余地。美国几乎所有的州都通过了类似的法律。有的州甚至将儿童年龄提高到14足岁。

  杰西卡法的性侵的认定是,对12足岁以下儿童的淫荡的或挑逗的骚扰(lewdor lascivious molestation on a person under the age of12)。这比国内的性侵认定要广义得多。也就是说,连给儿童说黄段子都属于性侵。美国从幼儿园就开始教育孩子:泳衣遮盖的部分都是身体的私处(privateparts),包括臀部和胸部,都是不可侵犯的地方。美国儿童(尤其是女童)绝对碰不得。否则,一律至少关25年,没有任何“网开一面”的可能。

  美国的学校明确地告诫学生:要清楚“所信任的人”的“职责界限”(boundaries of theresponsibilities)。比如,老师的职责只是上课。超越此职责的接触一定另有所图。

  美国的中小学[微博]极少听闻男教师性侵案件。但是,女教师性侵男生的案件则并不鲜见。

  不可否认,其中有的女教师确实是动真情的。典型的例子是勒都诺(MaryKayFualaau)与其学生的畸形恋。1996年,她在华盛顿州一个小学任教时,跟她的学生法洛(ViliFualaau)成为朋友,而后发生关系。那时,她34岁,而法洛才12岁。1997年3月,挺着肚子的勒都诺被捕,随后认罪。在等待最后判决期间,她生了她和法洛的孩子,一个女婴。她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3个月,并终生不能与法洛接触。1998年2月3日,她刑满释放后两个星期,被发现跟法洛车震。因违背判决规定,她被判处重新坐牢,刑期到2004年。

  2004年,她被释放后,要求法院去除不可与法洛接触的禁令,因为法洛已经18岁了。法院同意了。2005年,43岁的她与19岁的法洛正式结婚。

  然而,多数性侵女教师寻求的是“不以结婚为目的恋爱”。如此,一旦案发,一律判刑。

  有人可能会问,美国男生17足岁,人高马大,女教师总不能“霸王硬上弓”吧?男生若无意欲,“海绵弟弟”无法干活吧?

  我们来看看费切特案的公诉人在法庭上是怎么说的:

  “尊敬的法官,今天,假若一个男人在这里说,他在过去的数年中连续与其年少的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因为他觉得如此能使得自己感觉舒服,那么他一定会葬身于监狱”("Ifa man came in here today, your honor, and told you that hecontinually had sex with his teenage female students over a periodof years, because it made him feel good about himself,he would be buried under the jail," said theprosecutor。)

  尽管费切特在法庭上痛哭流涕,痛恨自己的自私,表示道歉并希望得到宽恕(apologizedand asked formercy),但是,法官还是依法判处她入狱22年。根据美国的相关法律,任何成年的性侵犯罪者出狱后将终生戴着电子监控(lifetimeelectronicmonitoring)电子脚镣,以便警察随时监视行踪。而且,所在地警察局还会对其邻居广而告之,公布其住址、照片、特征等信息。

  费切特案的法官愤怒地称她是捕食动物(predator),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饿狼恶虎。对于伤害未成年人的虎狼,无论雌雄,同等对待,一律严惩。(参阅北大出版社《美国民生实录》, 京东、 亚马逊、或 当当)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立场。)

文章关键词: 美国 性侵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推荐阅读

热文排行